欧盟专利与欧洲专利有什么不一样吗?

阅读:1 2025-12-26 09:13:42 作者:知太狼

“欧盟专利”和“欧洲专利”仅一字之差,却是两套截然不同的保护体系。

 一旦选错,不仅会浪费成本、耽误市场时机,更可能让产品的核心权益裸奔,最终错失欧洲商机,让产品完全暴露在风险之中。

一、法律基础与授权机构

1、欧洲专利(European Patent, EP)

法律依据:《欧洲专利公约》(EPC)。
授权机构:欧洲专利局(EPO)统一审查,总部位于德国慕尼黑。
覆盖范围:38个缔约国(含欧盟27国)+4个延伸国(波黑、黑山等)+4个生效国(摩洛哥、柬埔寨等),总计46个国家/地区

2、欧盟专利(EU Patent)

类型区分

欧盟外观专利(RCD):依据《欧盟外观设计条例》,由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授权,仅保护产品外观设计。

欧盟统一专利(UP):2023年新制度,基于EPO授权专利延伸,在17个欧盟成员国生效(如德、法,不含西班牙、波兰等)。

二、保护范围与适用对象


关键差异:欧洲专利覆盖更广(含非欧盟国),而欧盟专利聚焦欧盟内部,UP可简化多国保护流程。


三、申请流程与成本对比

欧洲专利(EP)流程

1、申请阶段:提交英/法/德语申请至EPO,18个月后公开。

2、审查阶段

国际检索报告(2年内)→ 实质审查请求(6个月内)→ 答复审查意见(1-3年)。

3、授权与生效

授权后3个月内选择生效国,翻译权利要求书并缴纳各国年费,总成本超10万欧元(10国生效)。

欧盟专利流程

RCD(外观)

形式审查,15-30天授权,无需实审。

费用:首5年免年费,后续每5年续费(90→180欧元递增)。

UP(统一专利)

基于EPO授权专利申请延伸,一次性缴费生效17国。

年费:按德法意荷四国均价计算,比传统EPO多国生效节省60%成本(前10年约4,855欧元/年)。


四、维权与司法管辖

欧洲专利
侵权诉讼需在各国单独发起,可能产生判决冲突(如德国胜诉、法国败诉)。

欧盟统一专利(UP)
统一专利法院(UPC)专属管辖,一案裁决在17国同步生效,维权效率提升。

欧盟外观专利(RCD)
无需证明抄袭,可直接禁止侵权产品在欧盟销售。

五、战略选择建议

1、技术密集型发明

目标市场含非欧盟国(如英国、瑞士)→ 欧洲专利+选定生效国

仅覆盖欧盟核心国→ 欧盟统一专利(UP),降低成本与流程复杂度。

2、外观设计与快消品

欧盟外观专利(RCD):快速确权,全欧盟25年保护。

3、成本敏感型项目

利用EPO费用减免:小微企业/自然人可享30%官费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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