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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你有过职务发明吗?你的发明申请专利了吗?这件专利你是申请人还是发明人呢,还是什么不是;这些问题需要重视,不然事后很麻烦,今天知太狼小编为你们解答下。
比如昨天有个朋友找到我说,他之前上班的公司,把他在上班期间的职务创造去申请专利了,但是他一不是申请人,也不是发明人,而且他事后才知道的,非常气愤,咨询我们,是否可以像专利局申请驳回这件专利吗?然后共同申请这件专利,然后我们给他的建议是 :
一.处理建议
1.与公司协商,把自己作为申请人加上去
2.如果协商不成,等这件专利授权以后,向专利局提交专利无效宣告,但是会花费很大的精力财力,所以不建议他这么做
3.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发明人身份。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人有权要求单位在专利申请文件中明确署名。如果公司拒绝补充,可向法院提起权属纠纷诉讼,并同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发明人资格异议申请书》,附上研发日志、实验数据、同事证言等证据链。需注意诉讼时效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2年内,建议同步在专利授权前申请暂缓公告,避免后续维权难度增加。此外,依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职务发明人享有不低于50%的收益分配权,即便无法改变专利权属,仍可主张经济权益。建议当事人先通过企业工会或劳动仲裁协调,再视情况启动司法程序,同时注意收集工资单、项目立项书等证明职务发明关系的证据。
二.职务发明你是申请人还是发明人的区别
1、法律定义层面的根本差异
《专利法》第六条规定: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角色 | 法律地位 | 核心权益 | 典型场景 |
申请人 | 专利权所有人 |
处置专利(转让/许可/维权) |
公司持有员工研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权 |
发明人 | 技术成果创作者 |
署名权+获得奖励权 |
工程师在项目中的实质性技术贡献 |
2 权利来源不同
申请人权利来自法定归属或合同约定
→ 深圳某科技公司与技术总监的诉讼案显示:员工签有《职务发明协议》时,法院100%支持公司申请人地位
发明人权利来自实际创造性劳动
→ 最高法指导案例:即使专利被判无效,发明人仍有权主张研发期间的报酬
3. 财产权归属差异
申请人拥有完整专利权(可估值资产)
▷ 上海生物医药企业专利作价5.8亿入股案例
发明人仅享经济补偿权
▷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规定:发明人可获得不低于专利收益3%的奖励
4.法律义务对比
申请人承担维持费用及年费(年费梯度:900-8000元/年)
发明人负有不泄露技术秘密的附随义务
→ 北京某芯片工程师泄密案判赔2200万元
5. 涉外专利申请的特殊性
PCT国际专利申请必须由申请人提交
发明人需填写"发明人声明书"(美国专利要求严格)
▷ 杭州某企业因漏填发明人遭美国专利局驳回
6. 维权路径分化
争议类型 | 申请人救济途径 | 发明人维权方式 |
专利权属争议 |
行政诉讼(专利局) |
劳动仲裁(报酬纠纷) |
侵权纠纷 |
民事诉讼索赔 |
无独立诉讼权 |
署名权争议 |
不直接参与 |
可提起确认之诉 |
三、血泪教训:3个经典争议案例
案例1 长沙"离职工程师陷阱"
事实:机械工程师离职半年后申请同领域专利
结果:法院认定属原单位职务发明(因其研发数据源于公司服务器)
启示:《离职协议》需明确知识产权"冷却期"
案例2 苏州医疗器械专利奖励纠纷
焦点:公司拒付《专利法》要求的奖金
判决:按专利实施后年度利润的5%追加补偿(累计赔付430万)
应对:建议发明人保留研发日志及技术交底书
案例3 深圳算法专利权属争夺战
特殊性:外包团队参与核心代码开发
裁决: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认定委托方为申请人
教训:合作开发必须签订《知识产权归属协议》
四、实务操作指南
▶ 企业风控3步法
入职时签订《职务发明确认书》(需具体到技术领域)
研发过程实行"实验室登记制度"(精确到小时的研发记录)
专利申请前做"发明人贡献度评估"(避免挂名纠纷)
▶ 发明人自保策略
保存技术交底书原始版本(带时间戳)
主张专利授权后3个月内书面申请奖励
遇权属争议时,可申请"发明人身份司法鉴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9年引入该程序)
所以,有没有在职务中创造了某一项发明,或者已经创造好了,不知道怎么去申请的专利,可以咨询知太狼知识产权,我们专业代办外观/发明/实用/国外专利都可以办理,只要你有需求,我们都可满足!